豫章书院事件始末,豫章书院最终处理结果二!但这样一个上千名受害学生都能站出来证明的罪名,并且找到了明确的犯罪场所,在立案调查后,我们得到了一个证据不足的结果。所有的证据链都清晰明了,无论是人证,还是物证都能找到,但依然是证据不足。主要原因是一个叫做森田疗法的东西,豫章书院辩称自己是在用森田疗法,是源自日本的一个精神病疗法。
森田疗法有一个叫做绝对卧床期的阶段,就是禁止患者与他人会面,谈话,读书,吸烟及其他消遣的活动,除进食大小便外几乎绝对卧床。但问题在于,除了重症精神病需要强制性治疗,用这种等同于非法拘禁的方式治疗他人,是否应当征求对方的同意,而不是强行把他塞进去。
豫章书院事件始末
并且绝大多数被送进豫章书院的孩子,精神上都处在完全健康的状态,他们可能是因为同性恋,早恋,或者单纯的不听话被冒充警察绑架进来,强行接受这样与非法拘禁性质完全相同的治疗,就能被认定不是非法拘禁?这件事情就相当于,一个肾脏完全健康的人,某个团伙完全不经他的同意,把他逮到一个具备做手术条件的地方,强行摘了他一个肾,当这个人报警后,这个团伙辩称自己在治疗,在做肾脏摘除手术,就能避免故意伤害罪的惩罚?
这两件事情的性质是相同的。如果这就能逃过法律制裁的话,那么豫章书院或者所有同性质的地方就可以非法拘禁任何人,无论成年人还是未成年人,而不受到法律的惩罚。这显然是不合理的,所以我希望警方能够重启调查,递交检方重新判断。当你从小黑屋里出来,以为自己重获光明的时候,你只是来到另一个地狱。
与豫章书院在家长面前慈眉善目,表示绝不会体罚不同。你身处在这个环境里,稍不留神就会挨上一顿毒打。豫章书院是类似集中营的管理,里面的学生没有任何能够和外界通信的设备,也没有任何类似摄像机的拍照工具,他们也会延缓所有受过惩戒的孩子,出院的日期,所以基本不可能留下惩戒后的证据。但我们运气好的是,其中一个女孩的父亲从国外回来,非常想见自己的女儿,于是强行接了出来。
你会因为没整理好铅笔盒,被狠狠地打一顿,会因为被监管者指成表现最差的,挨一顿龙鞭。而监管者自身,是和教官关系好的那个学生,但他也是身不由己的,如果他在每个周二晚上,不指出表现最差的人,挨打的就会是他自己。这种高压环境下的希特勒式管理,让在里面的孩子心理都或多或少出现问题。
但实际上,这个女孩当时挨得打,还不算严重的,有很多比她挨得打还要严重得多的,可惜在豫章书院极端的控制下,都没办法再找到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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